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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韶关市芙蓉山公园环山路照明路灯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韶关市芙蓉山公园环山路照明路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Y16GZ193)采购(公开招标,下同)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P8第九点其他要求:“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标灯具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由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更正为: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标灯具、灯杆、电缆、电缆管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由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二、原招标文件P9第3点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支付前,中标单位需先提交支付金额等额的银行保函给予招标人;(2)所有灯具货到,经招标人确认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支付前,中标单位需先将合同总额的10%作为质量缺陷保证金汇入招标人的指定银行账户;(4)质保期结束后退还剩余质量缺陷保证金。”更正为:“(1)所有灯具货到,经招标人确认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支付前,中标单位需先提交支付金额等额的银行保函给予招标人;(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0%,支付前,中标单位需先将合同总额的10%作为质量缺陷保证金汇入招标人的指定银行账户;(3)质保期结束后退还剩余质量缺陷保证金。”。

三、原招标文件P21商务评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序号5 同类项目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3.承担过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更正为:“3.承担过50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顺延至2016年11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五、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之前到达账户。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下午15:00(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或联系人:邝先生

电话:0751-8169060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湖路1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芝、张莉莉

电话:0751-8228655

传真:0751-8228755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2幢电信综合楼四楼(邮编:512000)

 

 

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9日